發布時間:2018-01-26 15:06:27 更多文章>>
繼上海、安徽之后,浙江省衛計委也亮出對醫療回扣的“殺手锏”!
今天(1月24日),一份名為《浙江省公立醫院衛生計生機構工作人員收受“紅包”、回扣處理規定的通知》在網上流傳。
在浙江衛計委的官網上,健識君尚未找到相關文件,但據網傳文件看,內容確為醫療反腐重點工作,且文件屬于主動公開。分析人士指出,結合當前各地衛計委啟動糾正行業不正之風的形勢,浙江省新一輪嚴打醫藥“回扣”專項行動即將啟動。
此份醫療回扣“封殺令”,浙江衛計委特別強調對醫務人員集體“受賄”行為的界定和處罰——機構(含部門、科室)名義收受“紅包”、回扣的,按照個人所得數額進行處理,對機構(部門、科室)收受的總數量從重處理。
此外,《通知》還對醫務人員收受“紅包”金額的處罰范圍進行明確的規定x
收受“紅包”、回扣金額(價值)不足2000元的,由所在機構給予批評教育、責令作出書面檢查、通報、取消當年評先評優和職稱評定資格,情節較重。給予警告處分。
收受“紅包”、回扣金額(價值)在2000元以上,不足6000元的,由所在機構給予批評教育、責令作出書面檢查、通報、取消當年評先評優和職稱評定資格,并視情節給預警告、記過等處分,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責令醫師暫停6-12個月執業活動。
收受“紅包”、回扣價值在6000元以上的,由所在機構給予批評教育、責令作出書面檢查、通報、取消當年優先審評和職稱評定資格,情節嚴重的,給予降低職位等級或者撤職、開除處分,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責令醫師暫停9-12個月執行活動、吊銷醫師執業證書或移送有關部門依法處理。

